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不得将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管理机构整体交由企业管理……昨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因建设工程确需迁移、拆除的,应当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历史风貌和文物建筑保护,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
《意见》指出,重点培育和打造以韶山毛泽东同志故居、花明楼刘少奇同志故居、汨罗任弼时同志故居、浏阳胡耀邦同志故居等革命名人故居和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平江起义旧址、湘南起义旧址、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红军长征遗址等革命历史事件旧址为代表的红色旅游品牌,以屈原、贾谊、周敦颐、王船山、陶澍、魏源、曾国藩、谭嗣同、陈天华、黄兴、蔡锷等历史名人遗迹为代表的名人文化旅游品牌,以炎帝陵、舜帝庙等为代表的中华始祖文化旅游品牌,提升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品质和魅力。
到2020年,世界文化遗产数量力争有新突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200处以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000处以上,博物馆、纪念馆数量达到15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