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飞主持召开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
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主持召开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草案)》,听取了长沙市2012年度第一批次划拨用地情况的汇报。市领导张迎龙、陈泽珲、何寄华、陈献春、姚英杰、钟钢、黎石秋、夏建平,市政府顾问宋达、吴念公、黎勇出席会议。
近几年来,长沙市实施了一系列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举措,如坚持由法制机构主导政府立法工作,有效防止了立法的部门利益倾向;推行立法听证制度、立法基层调研制度和立法后评估制度,保证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坚持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政府合同审查管理等。但服务和保障依法行政的政府法制工作如何开展,一直由文件来规定而不是通过立法来规定。长沙市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率先进行立法,有望打造政府法制工作的“长沙样板”。
张剑飞指出,实行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趋势。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积极防范法律风险,加强、推进长沙市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他要求对《规定(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为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合法有效提供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