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举行 5年制定颁布13部法规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举行。会议讨论了《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副主任赵建强、秘书长柳美景出席会议。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创新了机制,实现了新突破。制定颁布了《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13部法规,修改了《长沙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规定》等19部法规,废止了《长沙市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办法》等10部法规。开展了《湘江长沙段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长沙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5部拟制定法规的立法调研。
余合泉指出,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高度重视、市政府法制办的紧密配合下,立法工作有声有色,经验可圈可点,业绩有据可查,为人大工作创造了品牌,展示了亮点,做出了重大贡献。余合泉期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研究、加强立法调研、加强立法效能宣传,立足新的起点,谋求新作为,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