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3年1月26日召开
昨日下午,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长沙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出席会议。会议决定,2013年1月26日召开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主持下午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谢勇、陈叔红、肖雅瑜、刘莲玉、蒋作斌,秘书长孙在田出席会议。副省长盛茂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列席会议。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13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应由湖南省选举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设立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通过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等。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两件地方性法规。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周强为本次会议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