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全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和精简文件简报培训会议近日召开
领导同志讲话在会议上印发的,不再以文件或简报形式下发;通过媒体全文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印发纸质文件;文件不搞“穿靴戴帽”,尽量减少重要性、意义等一般性论述……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和精简文件简报培训会议获悉,长沙将切实改进文风,对文件和简报减量提质。
自中央、湖南省提出改文风、转作风以来,长沙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据悉,长沙将建立发文申报制度,没有列入发文计划的文件,一般不予办理。能以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名义行文的,不以党委、政府名义行文。部门联合行文能解决的,不由党委、政府行文。上级文件已经印发传达到本级、本级没有提出新的贯彻意见的,一律不再转发。
长沙将精简规范各类简报,规定各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办简报,下属单位所办简报不再报党委、政府。而起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时,则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论证,并在党委全会、党委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