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10月1日开始施行 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5月16日,国务院召开贯彻实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强调,要以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全面提高依法兴旅和依法治旅的水平,推动我国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汪洋指出,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将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石。旅游法的制定,是保护旅游者和市场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的根本保障,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力支撑。
汪洋指出,我国旅游业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前景广阔。要依法兴旅,促进旅游消费稳定增长,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要依法治旅,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提高旅游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他特别强调,要倡导健康文明旅游方式,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树立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会上指出,旅游法实施后,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力量,严格执法。要针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检查惩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