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酒店的猫腻应早日查处
2006年开始推行的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酒店制度,被财政部视为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的一项有力举措,旨在加强对公务消费的监管。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肩负遏制浪费与腐败任务的定点酒店制度,在招投标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无一例外都存在漏洞。 (8月15日《时代周报》)
我国的公务接待传统可谓源远流长。早在秦汉时期就确立了由官办驿站和地方官府负责接待过往官员的制度。到了唐代,更是既有驿(相当于接待宾馆),又有馆(相当于地方招待所),一切开支皆由政府财政负担。
就像古代邮驿制度既方便了过往官吏,又带有监视目的一样,现行的定点酒店制度,其设计初衷同样十分美好:一方面可以拿到相对低的协议价格,从而减少接待开支;另一方面,指定消费地点,便于对公务活动的监督和违纪行为的查处。
然而事实证明,这一切只是“看上去很美”。
有的定点饭店在接待会议和出差时并不严格执行采购协议价,尤以五星级酒店为甚,这使得很多党政机关“被迫”享受高消费。“无利可图”是多数豪华酒店不履行协议的理由,以标准间为例,政府开出的是300元标准,远低于五星级酒店所能接受的最低房价。那么,以三星价格标准为主体的定点酒店竞标,为何能让众多四五星豪华酒店趋之若鹜呢?这背后的猫腻,值得深究。
据业内人士称,成为“定点”就意味着多了一个稳定的客户渠道,因为党政机关不到定点饭店住宿或开会,就不能报销。这其实也从侧面印证了,政府部门会议和公务出差次数过多、规模过大的问题。
豪华酒店以接受不合理协议价为代价,竞标成功后,又以“无利可图”为由拒不履行合同价格,按常理,党政机关应该将其剔除出定点名单。然而吊诡的是,酒店方面依然能以门市价承接政府业务,这一切皆因“账目上的事好办”。通过多报参会人数,就能轻而易举地将超出金额入账报销。“三公”消费问题为何难解,实因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与乱开发票、瞒天过海等带来的另一些隐性效益相比,上述“议价”的灰色地带还只能算小巫。衡山度假村一事揭开了一些定点酒店的遮羞布,这些“指定品牌”似乎正是腐败滋生的地方。据悉,官员在酒店内购物、娱乐甚至黄色消费都可以会议差旅开支的名义开具发票,将官员的个人消费转嫁给公众。每年数额惊人的“三公”支出表明,利用定点酒店恣行享乐、糜费公帑已非个别人所为。
由此可见,公务接待酒店绝对不能一“定”了之,“定”而不查反而更便于腐败。政府应该将上海法官集体招嫖丑闻当做一次契机,集中整顿政府接待定点酒店的不正之风。
首先,要从源头上严控公费差旅和会议的次数与规模。当年朱元璋曾以明文规定“非军国重事不许给驿”,如今我们虽鼓励异地政府间的交流学习,但都应把重点放在交流的实质内容上,而非阵容排场上。其次,差旅预算当进一步细化,并以高度透明的姿态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再者,如有官员敢越雷池,必予重罚。就像上海法官嫖妓一案,要狠抓典型,杀鸡儆猴。最后,要坚决打破定点酒店“定而不查”的暧昧现状,越是“指定品牌”,就越要明里暗里多监督、多检查。要完善定点榜单准入准出机制,对于协议价格执行是否到位,消费凭证是否如实开具,服务内容是否合理合法,都应纳入考核范畴。一经查出问题,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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