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约1400家景区国庆降价 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旅游法规定门票价格不得随意上涨
在“世界旅游日”来临之际,国家发改委宣布,国庆节期间全国约1400家景区实行门票价格优惠,平均优惠幅度约20%。
在国庆假期出游的旺季,旅游法也将正式实施。记者调查发现,在多重因素影响下,上半年靠景区吃饭的旅游企业日子并不好过,单靠涨门票价格和无限制放行的粗放经营方式难以为继。国内旅游业如何为消费者提供优质而平价的旅游产品?
票价 平均优惠幅度约20%
国家发改委9月27日宣布,为贯彻落实旅游法,营造良好的旅游价格环境,降低群众旅游成本,近期,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在国庆节期间推动全国约1400家景区实行门票价格优惠,平均优惠幅度约20%。
据统计,全国有5个省份(湖北、广东、海南、云南和新疆)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景区在国庆节期间实行门票价格优惠,山西辖区内国有A级以上景区门票价格全年实行6-8折优惠。一些著名景区如山西五台山和云冈石窟、福建武夷山、江西庐山、湖北神农架和武当山、广东丹霞山、海南天涯海角、重庆大足石刻、四川黄龙、贵州黄果树、云南石林和香格里拉等景区均在优惠之列。
不管消费者接受不接受,热门景区价格节节高一直以来总是很有底气。一方面,由于优质旅游资源的维护支出仍然依赖门票形式补充,另一方面,优质旅游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即使涨价也不愁游客不来。
门票经济背后,粗放的发展方式也常被诟病。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旅游业竞争报告2013》显示,在140个参评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名列第45位,竞争力较低的主要因素是消费价格较高、商业接待能力待完善和公共服务的专业化不足等等。这也使得国内游客除景区门票外,第二、第三消费还较低,门票收入占到游客在景区消费比重的80%以上。
上海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何建民认为,旅游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倒逼景区转型。
市场 单纯靠门票行不通了
事实上,旅游法的倒逼仅仅是一个导火索。与往年靠景区访问量旺盛赚得盆满钵满不同的是,今年以经营自然景区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日子并不好过。
桂林旅游在其业绩预报中表示今年上半年业绩将亏损。这是因为当期游客接待量下降,其中漓江游船客运业务、龙胜温泉景区、银子岩景区、两江四湖景区、漓江大瀑布饭店接待量同比均有所下降。
黄山旅游、张家界、峨眉山A业绩相比去年同期也均出现较为明显的下滑: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滑7.09%、13.21%、14.53%;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48.04%、67.21%、42.68%。上述公司在分析业绩时均提到,因为旅游大环境的影响,游客访问量大幅减少。同时,人工成本、宣传费用等成本在上升。
依靠访问量的粗放经营方式不仅“坑”了景区,受牵连的餐饮类上市公司也“全军覆没”。全聚德、湘鄂情营收和净利润均双双大幅下滑。访问量大幅下滑和成本大幅上升,成为餐饮类上市公司的发展瓶颈。
诚然,今年上半年多重因素叠加,导致旅游市场并不景气。但上市公司必须反思,单纯依靠门票,在景区内无条件放行“收人头费”的方式,不仅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更不利于服务消费者,营造舒适的旅游环境。
旅游法八条规定降景区票价
1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
2 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3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4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5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
6 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7 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8 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 |